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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父尝了养女第一次 霸占养女十四年获刑5年半

2019-08-29 10:41:19 来源: 编辑:

导读 :   亲生父亲霸占女儿4个多月,女儿忍无可忍决定报警。昨天,禽兽父亲被判有期徒刑14年。养父尝了养女第一次 霸占养女十四年获刑5年半  张某今年40岁,老家在江西。他一家四口

   亲生父亲霸占女儿4个多月,女儿忍无可忍决定报警。昨天,禽兽父亲被判有期徒刑14年。养父尝了养女第一次 霸占养女十四年获刑5年半

  张某今年40岁,老家在江西。他一家四口,膝下一儿一女。去年年初,夫妻俩在广东汕头一玩具厂打工,儿子在当地上小学。那时,张某的女儿小月(化名,当时未满16周岁)也到了汕头打工。

  去年端午节那天,小月身体不适,张某带她去看病。而次日,张某支走其妻子和儿子,强行将女儿推到在床上,称要为其检查身体,竟然强奸了小月。

  在之后的6月到10月里,张某总是以查看女儿身体等各种理由,威胁并强迫女儿与其发生关系。

  去年7月,张某一家来到瓯海打工,而这样的恶行一直在继续直至案发。

  终于,去年9月20日,小月忍无可忍,在网上找到一名律师的电话,打去咨询。律师建议她报警并保留证据。同年10月20日傍晚,小月鼓起勇气报警。

  次日,张某被瓯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12月21日,检方以强奸罪对陈某提起公诉。

  昨天,瓯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张某在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。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违背妇女意志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,情节恶劣,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。

  京华时报讯(记者郑羽佳)女子阿玲(化名)离异后独自带着儿子和女儿生活,后与男子大亮(化名)交往并同居。在两人同居的4年中,大亮多次强行对女友之女实施强奸。昨天记者获悉,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大亮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

  据公诉机关指控,35岁的男子大亮于2009年认识女友阿玲,阿玲系离异并独自养育一女一子,其中女儿小美(化名)出生于1999年。2011年至2014年,大亮趁阿玲不在家、接送小美放学、带小美外出等期间,多次强行与小美发生性关系。

  庭审过程中,大亮表示认罪,但辩称自己没有对小美实施暴力威胁,小美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。

  据办案法官介绍,大亮与阿玲都是来京打工人员,两人2009年相识。在两人同居的4年时间内,大亮多次强行与小美发生关系,但小美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。阿玲得知此事后大怒,与大亮分手,并告知大亮不准再找她的女儿。但2014年12月,大亮再次找到小美与其发生关系,阿玲遂拨打电话报警。

  据小美弟弟的证言,他与姐姐独自在家时,大亮会给他钱让他出去买吃的,而他回来后就看到姐姐坐在床上哭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大亮明知小美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苗而强行与其多次发生性行为,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,并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养父尝了养女第一次 霸占养女十四年获刑5年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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