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 : “福建泉州审计局退休副局长与友人儿媳通奸”引广泛关注,举报人昨在海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日前,一篇题为《审计局长霸占友儿媳——通奸被抓下跪
记者了解到,曾某川今年51岁,陈某琴今年30岁。
柳加明向记者出示了曾某川与陈某琴互发短信的部分内容:“睡了吗”“你一会来接我吧”“你过来我这吧”……
“5月17日(晚),我们一直找到天亮,一个晚上都没有睡。”柳加明说,5月18日上午9时,儿媳陈某琴到他们住的地方来了,准备跟丈夫签离婚协议,“他们在5月16日下午就去了民政局,当时就打算办理离婚手续,后来因为要照片,没办成。他们夫妻俩打算5月18日签离婚协议,5月19日去办理离婚手续。”
“我当时很生气,责骂了她几句,问她为什么要发这种信息。”柳加明称,儿媳陈某琴突然跪下,承认了她与曾某川的事情,“我让她找曾某川过来对证,她就出去打电话了。”
“大概半个小时后,他(曾某川)就过来了。”柳加明表示,当时他因为太困,躺在沙发上休息,“他(曾某川)进来的时候,我的脸色确实很难看,我很生气。他突然走到我跟前,‘扑通’一声跪下,还将头靠到我腿上,承认了他与陈某琴的关系,求我原谅他。”
柳加明还向记者讲述了之前的一个小插曲:5月17日上午,曾某川曾主动给他打电话,说要找他喝茶。“我说上午没时间,下午才有空喝茶。”柳加明称,当天下午,曾某川来到他的住处,“当时我们有七八个人在一起喝茶,他带了几瓶洋酒和一些茶叶等礼物,晚上我们还一起在附近一家酒店吃了饭。他当时并没有说什么,现在回想起来,我觉得他是来谢罪的。”柳加明说。
退休副局长报警称遭人敲诈勒索
柳加明说,5月17日,曾某川与陈某琴在其住处承认了通奸的事实,曾某川还写了他们认识和发生关系的经过。
柳加明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相关文字证据的原件,一份是曾某川手写的《我与陈某琴外遇事情经过》及一份由柳加明儿子、陈某琴及曾某川三方签名的《协议书》。该《协议书》大致内容为:曾某川愿意私下调解并一次性赔偿柳某某(柳加明儿子)和3个孩子精神损失费200万元,但考虑到曾某川的经济条件,允许他分不同时间段支付赔偿款,而柳某某在曾某川按期支付赔偿款期间,不得向外界曝光其曾与陈某琴通奸的证据。
“曾某川曾任泉州市审计局副局长,我4年前与他认识,他去年六七月份到海南。”柳加明告诉记者,“当时曾某川刚来海口没有买车,就跟我儿子借车。我儿媳陈某琴在海口丘海大道开了一家茶艺馆,他经常去那里喝茶并认识了她。后来他多次约她出去,到咖啡厅包厢喝茶,采取借钱给她、给她买手镯等贵重礼物等引诱方式,大概在她身上花费不低于50万元,后来他们就发生了关系。相关情况在他写的事情经过里,已经说得很清楚。”
“我们并没有逼迫他写协议书,200万元赔偿也是有理有据算出来的。”柳加明拿出了当时的《协议书》草稿纸,称上面有曾某川改动的笔迹,“第二天,我儿子跟陈某琴协议离婚了。想到这毕竟是家丑,不可外扬,只要曾某川按照协议上的内容履行,我并没有想到要举报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