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 : 2010年2月20日,一个中年妇女带着3个女孩走进诸暨大唐派出所。“我来报案,我丈夫强奸了3个女儿。”女子的话,让在场的民警都震惊了。女子叫张花(化名),37岁,丈夫韦
在接受审问的过程中,民警问韦某,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情,韦某都会低下头,无法回答。他说,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,只是有冲动的时候就会想和女儿发生关系。(青年时报)“犯傻了!”当警方问36岁的江西人陈某红,为什么要帮助丈夫刘某强奸自己的侄女小梅(化名,1996年出生)时,陈某红说出了这样的答案。2012年3月份,在陈某红的帮助下,37岁的江西人刘某对侄女小梅进行性侵。日前,陈某红、刘某因强奸罪被福建晋江法院判刑。
妻子因结婚时非处女答应帮丈夫性侵
2012年3月初,陈某红和刘某在晋江务工,两人租住在东石镇某出租房内。一天,陈某红带着侄女小梅去买衣服后,一起回到出租房内,吃完午饭后,陈某红忙着洗碗,小梅和刘某独自在出租房内看电视。
两人独处一室,刘某就开始不老实了,他找借口把房门关上后,从后面抱住小梅欲行不轨,因姑姑在外面,小梅没有喊叫,挣扎后她狠狠咬住刘某的手,刘某松开后她气冲冲地离开了。
事后,刘某向陈某红提出,想和小梅发生性关系。令人吃惊的是,陈某红不但没有反对,反而答应帮助他。“我和他没处对象的时候,就交过男朋友,处女的第一次不是给他的!”陈某红说,刘某曾在她面前提起此事,她因此对刘某心怀愧疚。
三人同睡一张床夫妻半夜换位置
事情过去几天后,因刘某再度提起想和小梅发生关系,陈某红决定帮他。她来到小梅工作的工厂,告诉她那天不应该咬姑父,希望小梅能到出租房内道歉,小梅答应了。当晚吃饭后,小梅本想离开,但是刘某和陈某红极力要求她留下来过夜。
随后,三个人同睡一张床。原本陈某红睡中间,小梅和刘某各睡一边。半夜时,陈某红和刘某偷偷换了位置。随后,刘某偷偷钻进小梅的被窝里,对她进行侵犯。陈某红则打开手电筒在一旁观看。当小梅极力反抗和喊叫时,陈某红还在一旁劝她:“隔壁有人,不要喊那么大声!”同时,陈某红还在一旁协助。
事后,小梅离开了出租屋,碍于情面不敢把事情告诉其他人。后因小梅相亲对象发现她非女,此事才被小梅父母发现。
去年6月份,小梅在父母陪伴下,一起到晋江报警。同年10月份,警方将刘某和陈某红抓获。
日前,晋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刘某、陈某红违背小梅意志,强行奸饮,已经构成强奸罪。因犯罪时,小梅仍是未成年人,两人予以从重处罚,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陈某红三年二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