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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?

2019-10-28 17:46:21 来源: 编辑:

导读 :   婚检的注意事项  1、一般婚前检查需要在正规的大型医院检查,所以在检查时一定要记得是空腹状态。  2、在婚检的前三天需要注意清淡饮食,不能喝酒,而且要尽量少喝水。 

  中国新闻网在《婚前病史要隐私权还是要知情权?网友吵翻了》一文的开篇写道:“我愿意她(他)成为我的妻子(丈夫),无论富裕贫穷、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、珍惜,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。”这句常出现在影视剧中的婚姻誓词,常令人感动不已。

  而笔者以为,拿以上内容来说明“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”并不恰当,因为这段婚姻誓词是男女双方走进婚姻殿堂的最后表白,而双方能够走进婚姻的殿堂,在有关“婚前病史”方面是不应该存有欺骗的,因此和“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”甚至可以说“风马牛而不相及”。婚姻誓词里的“疾病”,是已知、但已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理解的疾病,或者是婚后可能发生的疾病,还有未知的婚前疾病,但绝不应该包括向对方刻意隐瞒的婚前疾病。

  也正因为有了这些质疑,10月23日“微博热议话题”以#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#为题并加了一段导语:婚前病史要隐私权还是要知情权?你觉得婚前该如实告诉伴侣自己的病史吗?

  对于我这个“老古董”来说,认为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讨论。因为对于一对相爱的人而言,婚前的所有病史,另一方理应拥有知情权,如果你真的爱对方,就应该如实地告知这一切,让他在知道真相的情况下,慎重选择究竟是“继续爱”,还是“不再爱”。因为这个问题对于对方实在是太重要了,它将影响对方未来一辈子。

  讨论这个话题,其实与婚姻登记前的婚检制度改革有关。笔者上世纪80年代结婚时,实行的是强制婚检。强制婚检的好处,是有效防止不宜结婚的人结婚。比如罹患重症精神病、或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,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、淋病、艾滋病、开放性肺结核、麻风病等,均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但也不知道是何种理由,如今婚检不再强制,改为自愿婚检。而更令人不解的是,虽然婚检属免费,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参与婚检,估计其中就有部分是故意隐瞒重大疾病。

  说实在话,我还是希望国家能够恢复强制婚检制度。因为婚姻中隐瞒重大疾病,侵犯的不仅仅是对方的知情权,甚至可能会影响对方的生命权。恢复强制婚检制度,是对那些被甜蜜爱情冲昏头脑的“男女们”的生命权的有效保护。

  中国新闻网的这篇文章中,就列举了一个案例:28岁的成都姑娘何穗,和相恋8个月的丈夫走进了婚姻殿堂。但何穗不知道,自己的枕边人其实一直都有较为严重的抑郁症,并需要靠药物维持。在得知丈夫罹患精神疾病后,何穗变得紧张起来。在何穗心里,丈夫的刻意隐瞒更像是对这段关系的不忠。自从得知丈夫的病情,何穗的婚姻生活也笼上了阴影:“他越来越沉默寡言,有时还会自残。”

  何穗显然是对方刻意“隐瞒病史”并通过婚姻登记的受害者。如果该草案能审核通过,最终成为法案,那何穗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,以结束这段担惊受怕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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